来源: 时间:2019-04-11 13:30【字号:大 中 小】
冀民办函〔2019〕3号
河北省民政厅办公室
关于协助做好2019年度助理社会工作师和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民政局,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9年度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18号)和《关于协助做好2019年度助理社会工作师和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民办便函〔2019〕262号)要求,2019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定于6月22日、23日举行。各地民政部门要积极协助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人事考试机构做好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报名工作
建立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制度,开展全国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是实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的重要手段,是提高广大社会工作从业人员职业地位、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以伍建设的重要制度安排,各地民政部门要将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报考工作顺利进行。要深入贯彻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等部门《河北省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冀组〔2013〕4号)、《河北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2-2020年)》(冀组〔2013〕9号)和《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设置与人才激励保障的实施意见》(冀民〔2018〕3号)精神,统筹做好报名工作与社会工作岗位开发及人才使用工作,进一步加大城乡社区、相关事业单位社会工作岗位开发力度。
二、切实加强宣传组织
各地民政部门要将2019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有关精神面向基层民政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城乡社区和相关社会组织进行广泛宣传,营造积极报考的良好氛围。要加强与当地综治、教育、公安、司法行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应急管理、信访、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系统的沟通联系,采取有效措施广泛动员各领域符合条件的社会工作从业人员参加考试。
三、报考方式及时间
今年,我省报名方式调整为全程网上进行,报考人员无需到各市考试机构现场进行资格审核,时间为: 4月2日一4月15日17时30分,具体考务事项详见河北省人事考试网(ww.hebpta.com.cn)“考试安排”栏目《关于做好2019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河北省民政厅办公室
2019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