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查看
时间:2018-08-03
为落实省市总工会有关做好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要求,根据《河北省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的实施意见》(冀工发〔2017〕23 号)精神,为扎实推进我县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实现困难职工与全县人民同步迈入小康社会,结合我县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站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的高度,着力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推动落实制度保障为主线,以精准识别、因户施策、精准帮扶为工作重点,加大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的帮扶和保障力度,坚持做到底数精准、致困原因精准、措施精准、解困脱困精准,确保到 2020年全县困难职工全部解困脱困,与全县人民同步迈入小康社会。
二、目标任务
(一)工作目标
2018-2020 年,每年按比例完成建档立卡困难职工的解困脱困。其中,2018 年11月30日前完成 50%,2019 年11月30日前完成 40%,2020 年11月30日前完成10%。对新产生的困难职工按照困难职工建档标准同步建档立卡、同步实施帮扶,同步解困脱困,确保 2020年全县现有建档困难职工中,通过精准帮扶,能脱困的困难职工全部实现脱困;难以脱困的困难职工,通过推动纳入政府救助体系,建立工会常态化帮扶机制,实现解困。
困难职工脱困标准是指困难职工经精准帮扶后,其家庭致困因素消除,家庭人均收入连续 6 个月超过当地低保标准,家庭生活状况脱离困境;解困标准是指难以脱困的困难职工,经纳入政府救助体系和工会帮扶后,家庭生活水平达到当地低保标准,家庭困境得到有效缓解。
(二)主要任务
——对纳入低保且具有劳动能力、但未实现充分就业的
困难职工,着重帮助其实现就业创业,提高家庭收入实现解
困脱困。
——对因各类因素造成实际收入或生活水平低于低保线、但尚未纳入低保的困难职工,着重推动其纳入社会保障解困。
其中,对没有社会保险或没有落实待遇的,推动其纳入社会保险并享受相应待遇;对丧失劳动能力或社会保险金不足以保障基本生活的,推动纳入低保兜底。
——对患重特大疾病、遭受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等导致家
庭支出突增,造成生活困难的职工,着重推动其纳入医保制度和政府临时救助、灾害救助制度。其中,对因病致困的职工,推动其纳入大病保险和医疗互助保障。
——长期居住在城市且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生活
遇到特殊困难的农民工(已纳入农村扶贫对象的除外),推动其享有均等化公共服务,使其生活条件得到显著改善。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特别是化解过剩产能和僵尸企业
兼并重组、破产清算、事业单位改革过程中,部分因下岗失业或其他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职工,协同政府落实好政策措施,解决好转岗、再就业等安置和社会保障问题。
三、工作措施
(一)精准识别,建档立卡
按照“分级负责、精准识别、一户一档、动态管理”的原则,依照《成安县困难职工认定和档案管理办法》,全面深入对困难职工档案重新摸底调查核查,符合标准的保留,不符合的退出,新发现的及时建档,录入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做到随时发现随时录入、随时变化随时调整、随时救助随时录入,随时脱困随时撤档。努力推动困难职工数据与社会救助信息管理系统、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的数据共享,实现在档困难职工档案动态化管理。深入调查研究,在全面准确掌握困难职工规模、数量、分布等情况基础上,认真分析致困原因,找准解困脱困措施,发放联系卡,建立“一帮一”结对帮扶制度,确保每个困难职工家庭都有单位帮扶,有解困脱困责任人,做到一户一档案、一户一计划、一户一措施,坚持一帮到底,不达目标不脱钩。
(二)分类帮扶,精准施策
针对困难职工具体致困原因和脱困需求,对困难职工采取“四个一批”措施,分类实施帮扶。
1.通过实施就业创业援助解困脱困。 通过实施就业创业援助解困脱困。针对有劳动能力的困难职工,通过加强技能培训、提供创业援助等方式,以就业创业解困脱困一批。将有劳动能力的困难职工纳入政府主导的积极就业政策,充分运用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化解过剩产能职工安置政策等,帮助困难职工实现就业再就业。更多关注就业特殊困难群体,协助政府确保有就业能力的零就业家庭至少有一人就业。联合政府相关部门,积极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阳光就业行动等品牌活动,积极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就业。大力实施工会促进就业援助行动、创业就业扶持专项行动,对有创业意愿的困难职工、化解过剩产能企业下岗失业困难职工、困难农民工,提供创业就业扶活动给予小额贷款贴息、生产资料等物资支持,以创业就业的增量减少困难职工的存量。
2.通过落实社保政策解困脱困。 通过落实社保政策解困脱困。针对因企业欠缴社会保险费或没有落实相关社保待遇的困难职工,将其纳入国家社会保险制度覆盖一批。困难职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推动政府和企业做好各项社会保险关系接续、转移和待遇的落实。困难职工因企业欠缴社会保险费而不能办理退休的,要督促企业依法补缴社会保险费用。对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困难职工,要推动政府采取有效措施,依法依规将其纳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对因无法正常领取失业保险金,或者工伤认定困难、工伤保险待遇落实不到位等原因,造成家庭困难的职工,推动落实待遇。协同政府做好化解过剩产能、厂办大集体改革、资源枯竭城市转型等过程中的社会保障政策落实工作。监督企业贯彻落实好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困难职工社保权益。
3.通过健全完善医疗帮扶制度解困脱困。 通过健全完善医疗帮扶制度解困脱困。针对因病致困的职工,推动将其纳入大病保险和医疗互助保险保障一批。积极推动因病致困职工纳入基本医疗制度保障范围。推动职工大病保险制度全面实施,提高重大疾病救治水平,推动完善医疗救助制度,推进“费用+病种”的医疗救助模式,逐步提高重特大疾病患者的自负医疗费用救助比例。深入开展工会爱心卡专项救助、困难职工尿毒症患者肾透析专项救助等,为患病困难职工家庭提供定向医疗救助。
4.通过社会保障、社会救助兜底解困脱困。 通过社会保障、社会救助兜底解困脱困。针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困难职工,通过社会救助兜底一批。协助政府统筹实施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制度,提高低保标准,强化社会救助托底功能。加大分类施救力度,对生活特别困难的职工予以特别救助,符合低保条件的做到应保尽保。推动政府相关部门将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纳入政府保障性住房政策覆盖范围,帮助解决住房困难。实施“金秋助学”计划,推动困难职工家庭上学子女纳入国家“奖、助、贷、勤、减、免”助学体系,确保困难职工子女上得起学,顺利完成学业。
(三)整合资源,提升效益
1.创新解困脱困工作方法。 创新解困脱困工作方法。各级工会要推动把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纳入年终考核体系,纳入本单位和企业脱贫攻坚工作整体布局,推动构建单位、市场、社会协同推进的“三位一体”困难职工大解困格局,聚合各类解困资源实现对全省困难职工的解困脱困工作。规范职工服务中心建设,加强服务中心枢纽型社会组织平台功能建设,拓展服务功能,推动政策帮扶、制度保障;探索建设“互联网+”服务职工平台,为广大职工特别是困难职工提供多样化、全方位的普惠性服务。鼓励和动员有条件的社会组织及个人参与解困工作,按照能力大小和意愿,自主选择困难职工家庭作为帮扶对象,或以帮扶项目的实施为载体,推动社会帮扶。探索向市场购买服务的方式,引进专业力量,提高帮扶效果。大力开展帮扶志愿服务活动。
2.做实做细为困难职工送温暖工作。 做实做细为困难职工送温暖工作。进一步健全送温暖机制,强化雪中送炭、纾难解困功能,把有限的资金瞄准最困难的职工。对特别需要救助帮扶的困难职工,按月或按季度定期发放生活补贴,实现送温暖经常化、常态化。深入困难企业、困难职工家中,开展日常定期走访,及时发现和研究解决困难企业和困难职工存在的问题,开展定向、专项的帮扶和服务。组织职工开展互助互济活动,吸引企业和社会组织为困难职工提供更多的服务。
(四)适时督导,严格考核
县总工会将成立困难职工解困脱困专门督导组,定期到各基层工会就年度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督导,将此项工作纳入工会年度考核工作中,专题对年度完成情况进行考核验收。对完不成目标任务的将上报县有关部门,对责任人予以通报或给予其他处理。并与各项荣誉评优进行挂钩。
四、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级工会要将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实抓好,成立工会主要领导总负责、分管领导和相关业务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加强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的整体谋划和宏观指导,加快推进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在全面摸清困难职工家庭状况的基础上,结合实际科学制定工作规划,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模式,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推动构建“党政主导、工会运作、社会参与”的帮扶工作格局,确保目标任务明确、措施精准到位。
(二)加大投入力度
各级工会要切实在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中加大人力、财力、物力的投入力度。推动整合现有各项民生政策、资金、项目用于解困脱困工作。在用好财政帮扶资金的同时,每年要从工会经费中安排一定比例资金作为解困脱困工作专项资金;要完善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相关制度,推进向社会组织购买困难职工有关的服务项目。
(三)加强宣传引导
各级工会要把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的思想高度统一到县总工会的决策部署上来,充分运用新闻宣传阵地以及网络、微信、微博、手机等新媒体,多角度展示工会解困脱困工作的进展和成效,及时报道典型经验和做法,调动社会各界参与困难职工解困脱困的积极性,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加强对困难职工的思想教育,激发提升困难职工脱贫致富的内生动力,畅通困难职工获取外界信息的渠道,帮助困难职工树立自立自强、干事创业的信心,提高自我发展能力,依靠自己的双手创造美好生活和未来。
成安县总工会
2018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