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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找“最美”的你!2023 年涉县“最美职工”选树宣传活动启动!

来源: 时间:2023-04-25 11:29

 

2023年

涉县“最美职工”选树宣传活动


致敬劳动者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加强职工思想政治引领,讲好工人故事,县总工会、县委宣传部决定在全县开展 2023 年涉县“最美职工”选树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活动主题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广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化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在全社会弘扬劳动精神、奋斗精神、奉献精神、创造精神、勤俭节约精神,广泛开展最美职工选树活动,推出一批辛勤劳动、品格高尚、社会贡献大、群众口碑好、典型示范性强的优秀职工典型,引导广大职工学习最美职工、争当最美职工,进一步营造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的浓厚氛围,为建设富强文明美丽的现代化涉县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选树数量

2023年选树宣传60名涉县最美职工

 

 

 

 

选树范围

我县在职职工,所在单位应是在我县域内依法注册或登记,已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事业单位。以一线职工为主,副科级及以上领导干部、事业单位正、副职领导和企业高级管理人员一般不参与推荐。事迹突出的企事业单位基层班组(团队)也可推荐。

 

 

 

 

选树条件

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政治立场坚定,坚决拥护党的领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辛勤劳动,奋勇争先,踏实工作,在本职岗位上做出突出业绩和贡献。秉持终身学习理念,不断学习科学知识和技术技能,富有创新精神,带动形成先进的工作法或技术改造成果。广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守礼义、知廉耻,孝老爱亲、见义勇为,热心公益、乐于助人,服务群众、奉献社会,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中事迹突出。积极倡导和践行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充分尊重自然、保护自然,为实现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做出积极贡献。

最美职工选树自下而上逐级推选确定。已被选树为全国、省、市、县道德模范、职工职业道德模范典型的一般不再推荐。

 

 

奖励

1.荣获涉县“最美职工”荣誉称号的,县总工会、县委宣传部颁发荣誉证书。
2.今后在市级及以上选树“最美职工”、“职工职业道德模范”等荣誉称号时,优先推荐。

 

 

工作步骤、产生方式

 

活动时间为 2023 年 3月至 2023 年 4 月。

(一)广泛发动(2023年3月上旬)。在县总工会公众号及县级主流媒体及时刊播活动启动消息和活动内容。各级工会和党委宣传部门要运用网络、厂报、公开栏等宣传方式,广泛宣传涉县最美职工选树宣传活动,调动各基层工会和广大职工参与积极性。

(二)逐级推选(2023年3月中旬)。按照富有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原则,兼顾不同行业职工,各乡镇(街道)、开发区总工会、各系统、对口企业工会可推荐上报 1-3名候选人,各产业、对口单位工会可推荐 1-2名候选人。推荐个人及集体(班组)需提供简要事迹资料(500字以内)和详细事迹资料(2000字以内)。各级工会在推荐过程中要按照推荐条件对推荐对象资格从严把关。所有推荐对象均需征求公安部门的意见;事业单位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得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等部门意见。

(三)评议公示(2023年3月下旬—4月上旬)。由县总工会、县委宣传部联合组织开展评议。根据事迹优先原则,统筹考虑地域、行业、工种等因素,评议确定60名涉县最美职工人选名单,在涉县总工会微信公众号“涉工e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印发通报。

(四)宣传展示(2023年4月中下旬)。总工会、县委宣传部要协调各级各类媒体大力宣传涉县最美职工先进事迹。充分用好用活新媒体,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向社会推出,扩大活动覆盖面和影响力。各级工会组织、党委宣传部负责协调本地本单位媒体进行宣传。

 

2023年涉县

“最美职工”选树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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