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时间:2019-08-26 15:09【字号:大 中 小】
拖欠工资
欠缴社保
劳动合同未签订
福利待遇没保障
工伤待遇难落实
……
亲爱的工友们
你或你的亲朋好友
是否遭遇劳动关系纠纷?
是否为解决劳动争议而发愁?
近日,为进一步做好工会参与劳动争议调解工作,为职工提供必要的支持与帮助,履行好法律赋予的职责,现就我县的实际情况,县总工会与县人民法院开展诉调对接工作,建立劳动争议多元调解机制。
“工会”和“法院”将如何合作,实现什么目标?
涉县人民法院与县总工会联合成立的涉县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工作的部署、统筹、协调和监督。
整合资源,形成合力
法院为工会组织调处劳动争议提供业务指导。
工会作为职工的代表组织,有效引导职工依法理性维权,有效化解劳动争议
及时沟通,积极作为
建立健全法院与工会的沟通、联系机制
由双方分管领导为召集人,法院立案庭或诉讼服务中心与工会法律部门负责日常沟通联系工作,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遇紧急、重大问题可随时召开,分析我县劳动争议纠纷形势,协调解决双方在诉调对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双方联络员负责联系沟通日常工作。调解场地由县总工会提供。“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室”主管部门负责档案的管理、移交、保密等工作。
在制定相关政策文件时,及时听取对方意见,确保相关的制度与法律精神一致。
各基层工会组织要积极开展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必要时提供无偿有效的法律援助服务。
调解为先,源头化解
建立健全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加大调解工作力度,提高调解效率。
工会和法院共同对典型性、苗头性、普遍性劳动争议案件进行分析研究,共享相关数据,努力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
工作原则
(一)群众自愿,尊重诉权。在劳动关系双方自愿前提下坚持调解优先,化解矛盾,节约成本,优化司法资源配置。调解不影响仲裁、诉讼。
(二)相互支持,依法维权。县总工会通过购买法律服务直面职工需求,注重引导职工群众依法理性维权,有序表达利益诉求;县人民法院依法委托“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室”开展调解工作,积极引导当事人自愿通过非诉渠道解决纠纷。
(三)突出重点,促进发展。紧扣当前劳动关系热点难点问题,尤其是转岗安置职工、困难职工、农民工等弱势群体产生的劳动争议纠纷开展调解,探索治本良策,促进劳动关系双方良性互动,营造良好的社会发展环境。
法院+工会
强强联合
为职工权益保驾护航
通过“法理+情理”的有机融合,为当事人提供委托调解、释法答疑、协助司法确认等服务,从而构建“一站式、多元化”劳动争议解决平台,既切中了劳资纠纷化解工作的难点,也能更好地保障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如果您有劳动争议纠纷,请联系我们!电话:3892679